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7月16日-20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内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内黄党建网下载。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一份(30kb以下),并提供本人无违纪证明。
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电话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到报名处领取。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选调后是否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