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3)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方式: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考者到县纪委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报名时间:7月7日08:00-10日18:00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获嘉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考者在获嘉县党政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huojia.gov.cn)。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知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
(三)考试
报考职位1-3的人员不再参加考试;报考职位4和职位5的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7月15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7月18日(9:00-11: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7月25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