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一)局机关公务员1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参公人员2名;
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所参公人员1名;
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参公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局机关公务员职位: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以及参加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参公单位工作,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面向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
1.局机关职位: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法学类、计算机类专业,男性;
2.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职位:专业不限(财务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男性;
3.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所职位:财会类专业,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职位:计算机类专业,男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10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