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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2011-09-28 11:34:35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北海人才网 来源:北海人才网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优化市直部门单位干部来源和队伍结构,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根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工作要点》(北办发〔2011〕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北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及对象

  2011年北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22名。其中: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拿出13个副主任科员以下的职位,面向市辖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登记人员)进行遴选;市直事业单位拿出9个岗位,面向市辖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具体遴选职位详见附件)。

  二、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参加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公务员遴选的,须为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单位登记人员),其中参加副主任科员职务遴选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遴选的,须为在编在职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另有规定除外);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参与遴选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

  2、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的情形。

  三、遴选步骤和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从2011年10月上旬起,至11月下旬结束 。

  (一)推荐报名(2011年10月上旬-10月20日)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个人以书面形式到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个人报名须如实填写《北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小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

  2、组织推荐。由各县区直部门、各乡镇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向县区党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有关材料。对每个职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能推荐1个职位。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者本人同意。

  (二)资格审查(2011年10月上旬-10月20日)

  县区党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向市机关和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初步人选。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同时被组织推荐,且填报职位与推荐职位不同时,由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中确定一个遴选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和推荐参加遴选、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的报名或推荐人选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遴选考察对象(2011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分别组成考评委员会和考官小组,通过开展两轮遴选确定考察对象:

  第一轮遴选:适岗评价。由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考评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按每个遴选职位1:3的比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进入竞岗面试人选。

  第二轮遴选:竞岗面试。由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按职位分类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选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试题由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命制。

  面试由考官小组评分,考官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含加分),按照各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工作以来,本人受到过自治区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受到过市级党委、政府或自治区部门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过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多次获奖的,上述加分只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加分。各级别部门表彰限于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或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进行的表彰。

  (四)考察与体检(2011年11月上旬)

  根据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各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由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各职位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研究决定(2011年11月中旬)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遴选单位召开党组(党委)或领导班子会议,采取差额票表决的方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调动(2011年11月中旬-11月下旬)

  对拟遴选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用的,遴选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并由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遴选结果。

  未尽事项,请向北海市公选办咨询。

  办公地点:北海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210291

  电子邮箱:gxbhrc@163.com

  咨询电话:

  北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026911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2021979

  监督电话:12380

  本简章由北海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27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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