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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海宁市遴选录用公示,在试用期应该如何表现?

2022-05-21 06:52:44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wangwenling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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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带给世人的是欢欣,是鼓舞,是信心,还有昂扬斗志。录用公示和试用期考察是浙江海宁市遴选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你已经走到这了,那么先提前恭喜你。但是,这不意味着结束,如果你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好、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也有可能被取消录取资格。认认真真完成每一项给你布置的工作,一般是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的。那么,2022年浙江海宁市遴选录用公示什么时候发布?试用期应该如何表现?看看以下内容吧。

一、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三、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关于浙江海宁市遴选录用公示及试用期考察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里了,大家一定要在试用期好好表现,专注本职工作,好好沟通,树立良好的心态。

(编辑:wangw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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