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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统筹定向公选干简章(3)

2011-05-20 10:47:24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遂宁党建网 来源:遂宁党建网

【导读】四川遂宁市统筹定向公选干简章

  六、能力素质测试

 

  1.基本素质测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于5月27日到报名地组织部领取准考证,5月28日统一参加基本素质测试。

  2.领导能力测试。按照每个职位考生与录用名额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每个录用名额基本素质测试成绩(含工作实绩加分)前5位参加领导能力测试。领导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每个职位考生与录用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每个录用名额总分的前2位进入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以职位所在地组织部通知为准。

 

  七、考察任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差额考察程序。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区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报职位所在地党委审议,并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中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其他考察对象人选中择优选拔,其他考察对象均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党委常委会票决取消该职位。

  对非选任制职位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的人员,免去所任职务。对选任制职位的人员,任职满一年后,对其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依法免去所任职务;经考核胜任该职位的,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原则上不调离乡镇工作。

 

  八、公选纪律

 

  1.考生必须讲诚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选过程,考生必须如实申报相关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如有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证件或在公选期间因身份变更不符合职位要求者,一经发现,在报名、考试、考察期间,取消报名、考试、考察资格,已经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退回原地,三年不准报考。

  2.工作人员必须守纪律。在公选各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违反规定选拔的人员,取消其任职资格。

  本《简章》由遂宁市统筹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1年5月16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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