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推优选的工作程序
本次公推优选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差额推荐、面试、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投票表决、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征得本单位同意后,到县委公推优选正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差额推荐对象,凡不具备资格者,不得参加公推优选。如资格审查某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8人的,则取消该职位的公推优选,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截止报名之日后的2天内改报另一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推优选工作全过程。
(三)差额推荐
参加差额推荐的人员范围: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县级干部,县委委员,县纪委常委,各乡镇场党委书记、乡镇场长,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县政协各专门办主任,各纪工委书记。差额推荐按每职位不超过1∶6的比例推荐人选。差额推荐结束后,每职位根据推荐票数从多到少按1∶6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得票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每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五)差额考察
派出考察组对差额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一职位的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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