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省沿河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执法大队遴选50人(2)
2015-12-15 10:38:0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沿河县人民政府网
(三)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遴选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本次公开遴选领导工作小组研究,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四)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态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即面试成绩=总成绩。
(六)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退伍军人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考察合格人员,在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拟遴选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决定。
(八)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两年,试用期满,经试用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程序调剂到县直缺编部门工作,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遴选领导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况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县人社局干部科)
举报电话:0856-8221648(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附件:点击下载
1.沿河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执法大队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沿河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执法大队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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