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直接到我部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2011年广州市荔湾区面向全区公开选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荔湾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具体地址:芳村大道西2号618室);联系电话:81599867,81599871;联系人:杨祖定,肖玲。
4.报名时间:2011年6月2日至6月9日
(周六、日照常接受报名)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5.资格审查:由我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11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荔湾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采取“大评委制”。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荔湾信息网”上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区委研究决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对区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广州公选网”、公选单位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须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七)任职培训
市公选办组织专家对任职人员进行任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共管理、领导能力提升、领导素质修养等知识。
(八)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拟从2011年6月1日开始,至6月底基本完成。
附件:《2011年广州市荔湾区面向全区公开选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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