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统筹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发展、加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和降低能耗,主管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建设工程各类企业资质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许可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及其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1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科员以下职位4名;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2名;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主任科员以下职位6名;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1名;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4名;
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1名。
以上各单位情况可登陆广州城乡建设网(www.gzcc.gov.cn)详细了解。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职主任科员以下干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敬业奉献精神;
2.政策理论功底扎实,熟悉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综合表达能力强;
3.新录用的公务员须试用期满合格;
4.身体健康;
5.不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须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符合各职位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验要求。
四、报名要求
(一)如实填写《广州市建委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rssgz.gov.cn)或广州城乡建设网(www.gzcc.gov.cn)上下载。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交换至或以邮件快递方式寄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3号楼601室,邮政编码:510032)收,传真:020-83124825。同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信箱:linshu@gzcc.gov.cn。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25日止(若以邮件快递方式按邮戳为准)。
五、选调程序
选调公务员的选拔程序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体检、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转任手续。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由我委统一组织,未被确定进入后续选拔程序者不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在www.gzcc.gov.cn发布)。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在www.gzcc.gov.cn发布)。
(四)实际操作测试。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实际操作测试对象(实际操作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后通知为准,在www.gzcc.gov.cn发布)。
(五)体检。根据实际操作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六)组织考察。向体检合格者所在单位发出商调函,在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前提下(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我委及用人单位派考察组前往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我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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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