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调程序
按照公布选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调简章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布简章(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 2014年9月1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1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田林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职在编证明、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选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且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
2.面试地点:乐里一小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着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参选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方为合格。
结构化面试试题统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编制。
5.附加分(最高加分值为18分)。
(1)荣誉分(最高加分值为10分)
获国家级奖的加10分,省部级奖的加8分,地厅级奖的加6分,县处级奖的加4分,乡科级奖的加2分(此奖项只计近五年获得的荣誉奖项,即获奖时间从2009年1月1日之后算起,并只加最高获奖级别一项且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值为10分)。
(二)职称分(最高加分值为8分)
副高级职称加8分,中级职称加5分,初级职称加2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四)考核
根据总成绩即面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名单。考核主要对参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逐项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部通过的为合格;“德、能、勤、绩、廉”等考核内容中只要1项不通过的为不合格。考核工作组同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五)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根据总成绩和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示选调人员名单,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调动的相关手续。
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实施选调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况,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选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考资格的;
(二)选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选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选调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调公平、公正进行的;
(六)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七)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0776-7212302
县委组织部:0776-7212217
县人社局:0776-72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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