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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5)

2010-10-27 16:37:3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长乐市公开选拔领导干 来源:长乐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长乐市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或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公选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其中,镇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负责科技工作)任职后,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暂不转行政、工资关系,只转党组织关系,工作满五年以上、经考核称职以上的,且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根据工作需要调入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长乐市委组织部和长乐市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长乐市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591-28889958


  长乐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28922000

(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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