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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2)

2010-10-27 16:37:3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长乐市公开选拔领导干 来源:长乐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


  二、公开选拔对象的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报考各职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应满4年以上,还应有2年以上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报考长乐市市直部门副职职位,均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需相关专业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同时应有2年以上与本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其它职位,均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报考长乐市镇(街道)党(工)委委员职位,均应是中共党员(党龄满3年以上)。


  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长乐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计算工作年限、党龄及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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