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每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综合文秘岗位主要考察综合分析与文字表达能力,分两个科目进行;其它岗位分为公共知识(含申论)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综合文秘岗位按两个科目各占50%折算笔试成绩,其它岗位按公共知识(含申论)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笔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其中综合文秘岗位按科目2成绩高低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且不再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可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该岗位面试分数均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资格,如考察时不能提供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资格不符合、资格印证材料缺失、与报名提供的复印材料不相符等情况,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组织、人事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若试用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该职位实行空缺。
(七)调入
试用期间,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并形成材料。试用期合格者办理相关转任手续(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三年以上的服务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可向长沙市天心区纪委、区监察局(电话:0731-85898312)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899286 联系人:黄荟颖 何 强
附件:1、长沙市天心区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简章
2.长沙市天心区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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