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56乡镇公务员公
2017-08-30 17:57:56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务员遴选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7陕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56乡镇公务员公告。报名时间:9月1日~8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公务员遴选频道是您参加党政领导公开选拔考试的得力助手,我们将为您提供及时的公选考试、遴选考试招考信息,前沿的公选考试、遴选考试备考技巧,专业的公选考试、遴选考试辅导课程。
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等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
一、录用计划
从贫困县(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56名,每个贫困县(区)安排1名录用计划(具体贫困县区名单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2012年7月31日以前至今连续在贫困县(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4.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尊重劳动,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符合以上报名范围和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中,经各县(区)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人员参加考试录用。各县(区)报名人员中符合条件人数不足3人时,对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村(社区)干部,经批准,报考年龄、任职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2.工作中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近5年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不得报考;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因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并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不得报考;
4.相关职能部门对报考者计划生育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不符合规定鉴定意见的,或者民主测评中有三分之一群众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录用;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发布招考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及相关工作安排、事项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贫困县(区)名单中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咨询。
(二)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经村(社区)党支部、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7年9月1日8时至9月8日18时向县(区)委组织部提交《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2),以及受表彰加分申请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者相关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任职年限、所受表彰及加分情况,并对不得报考情形进行鉴定和审查。
(三)县(区)择优推荐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各县(区)要贯彻“三项机制”精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结合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实际,把工作最扎实、实绩最突出、表现最优秀、群众最认可的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荐出来。每个县(区)推荐3至5名。推荐人选产生后,要严格进行廉政、计生等方面的鉴定,并进行公示。如果出现报名人员中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人数不足3人时,在年龄放宽2岁、任职年限要求缩短2年范围内有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村(社区)干部,县(区)委组织部可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突破条件进行推荐,以补足3人。县(区)拟突破条件推荐,应书面请示市委组织部(附突破条件人员优秀事迹材料),经批准同意后,可突破条件进行推荐。若最终上报的推荐人选少于3人,取消本县(区)招录计划。
(四)市级审核把关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加分情况核实,经资格复审后,县(区)推荐的合格人数少于3名的,且本县(区)报名人员中还有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由县(区)推荐递补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中没有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递补时,由县(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突破条件递补推荐,如不再递补推荐,取消本县(区)招录计划。
(五)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各县(区)委组织部门统一发放到每个考生。
四、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集中在西安进行。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基层行政工作能力,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发展、农村政策、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相关知识。
笔试时长为2个小时(上午9:00-11:00)。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提前查阅交通路线,自行前往。
笔试成绩由县(区)委组织部通知考生,考生届时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查询。
(编辑: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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