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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56乡镇公务员公(2)

2017-08-30 17:57:56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导读】公务员遴选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7陕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56乡镇公务员公告。报名时间:9月1日~8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彰加分

(一)表彰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获得的个人表彰,符合中央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2009年12月30日公布的《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和《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以及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3年3月14日公布的《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中所列的有关表彰项目和表彰实施机关的规定的,按所获表彰层级,予以加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8分;

获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的加7分;

获得省级部门(含副省级城市的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6分。

(二)加分程序

在报名时由考生递交加分申请资料,各县(区)委组织部进行初审,经市委组织部复核后,上报省委组织部。在规定时限内已提交了加分申请,但在加分公示前未能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终止加分。

(三)加分认定

对加分人员的情况将在省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加分。加分不累计,多次获得表彰或奖励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合并为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以县(区)为单位,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人数多于3人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前3名为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区)为单位,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人数少于3人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各市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社区等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发布,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前进入面试的人员出现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各县(区)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获奖加分的分值、获奖层级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体检按中央有关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缴纳。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在各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考察时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有三分之一群众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列为拟录用人员。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批准可暂缓90日作出考察结论。

对于考察前或考察期间有举报反映考生报名资格等问题的,各市、县(区)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在暂缓作出考察结论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各县(区)根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拟录用的具体乡镇职位,各市汇总后及时报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的,经查证影响录用,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后一个月内难以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公示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录用文件。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按照《关于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的公务员任职定级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74号)执行。

新录用人员在本县(区)乡镇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借调或调入上级机关。

九、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公正,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公务员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为报考人员服务,同时要严把推荐报名关。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推荐过程全程记录,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贫困县(区)名单及咨询电话》

2.《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申请表》.doc

3.《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和《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7年8月28日

以上是2017陕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56乡镇公务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公务员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华图教育公务员遴选频道。

(编辑: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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