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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选调38人公告(面向全国)

2017-08-31 09:55:48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

【导读】公务员遴选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7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选调38人公告(面向全国)。报名时间:9月7日~8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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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蓝田县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公开择优选调38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我县部门、镇街工作,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目的

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人岗相适的优秀人才到县部门、镇街工作,加强工作力量。

二、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以编定职、以职定人的原则;

5.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6.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科员职位38人,其中党群职位8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人、县纪委4人、蓝田县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委员会2人),镇街职位30人。(对于选调出有级别的人员,有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使用)

四、选调范围

从全国范围内全额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在岗公务员中选调(不包括本县公务员)。

五、选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

4.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登记时间截止2017年8月31日,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5.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验(含试用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的回避要求。

9.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0.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三)职位要求

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员职位

职位要求:男性,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2年以上文秘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电脑操作能力强。

2.县纪委科员职位

职位要求:男性,财会和法律类专业优先,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3.蓝田县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委员会科员职位

职位要求:男性,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2年以上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有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党建工作经验优先),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日常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4.镇街职位详见《2017年蓝田县选调工作人员镇街职位表》(附件1)

(编辑: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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