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市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副局级领导干部和部分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共10个。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如下:
1、市直职位:章丘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章丘市高等职业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章丘市齐长城景区管理处开发建设部副主任1名。
要求:3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龄(2006年6月30日以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身体健康。
2、乡镇(街道)职位:章丘市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职干部7名。
要求:现任乡镇(街道)中层正职(以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党委文件为准),40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龄(2006年6月30日以前),身体健康。
符合条件的章丘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干部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绩评价、面试、领导能力测试、考察、票决和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比例低于10:1时,相应核减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笔试试题由济南市委组织部按职位类别命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数量1:10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进入业绩评价范围人员。
3、业绩评价。按照《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的指标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得分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公示2个工作日。
按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分别占80%、20%的比例计算成绩,单个职位按选拔数量1:5的比例、多个职位按选拔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范围人员。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5、领导能力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由济南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按照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面试成绩、领导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10%、40%、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单个职位的按照3:1、多个职位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6、考察。由章丘市委组织部安排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进行群众信任度和德的认可度评价。群众信任度或德的认可度评价低于80分的,进行延伸考察。经考察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
7、票决和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票决人选,提交章丘市委常委会进行等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新选拔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三、报名考试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4日
报名地点:章丘市委组织部(龙泉大厦10052房间),联系电话:83212021。
报名方式: 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审核合格后,集中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学历材料、身份证、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查询网站:http://www.zq-dj.gov.cn。
2、笔试定于7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3612380
本公告由章丘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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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