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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省延津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7人

2016-11-16 09:44 公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延津县人民政府网

【导读】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6河南省延津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7人公告,报名时间:11月14-18日。

    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6河南省延津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7人公告,报名时间:11月14-18日。公选考试频道是您参加党政领导公开选拔考试的得力助手,我们将为您提供及时的公选(遴选)考试招考信息、前沿的公选(遴选)考试备考技巧、专业的公选(遴选)考试辅导课程。

    2016河南省延津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7人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新发〔2015〕7号)精神,按照市县巡察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经县委研究,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县编委《关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编〔2015〕61号)文件规定,在职数设置内配备干部;
    (三)立足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充分考虑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延续性,力争人岗相适;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及财政审计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选调计划

    (一)县委巡察组组长2名,面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公开选调;
    (二)巡察机构工作人员5名,从全县县直单位、乡镇机关公务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3.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4.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参加选调巡察组组长职位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任副科职务5年以上或任正科职务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1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参加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1日);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3.省选调生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2016年11月14日8:00-11月18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到延津县纪委(县委办公楼一楼西头)报名。报名时,报考巡察组组长职位的须填报《2016年延津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巡察组组长报名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职位的须填报《2016年延津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年度考核等次及中共正式党员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章);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章);
    (4)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5张,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知单位党组织。

(编辑: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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