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拟在全国范围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科员,共4名。
二、条件要求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六)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七)能说流利粤语;
(八)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5年3月31日(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前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四路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办公室(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二)初选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选调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
(三)考试
初选合格者,由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通知进行考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面试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总分为100分。总分各占50%。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报名材料
(一)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四路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231
联系电话:0757-85518266
传真:0757-81181787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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