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市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公开选调2名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信息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计财科科员1名(职位编号:A1)
(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科员1名(职位编号:A2)
二、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此次选调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市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现职务层次为科员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公务员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上一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身体健康;
(六)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二)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深圳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向全市机关单位发布,同时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发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2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城管局大楼408室。
请按照以下顺序提交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4);
3、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4、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5、300字自我介绍。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我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2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的总成绩须高于60分,单科成绩须高于50分。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未获选调的,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龙岗区城管局。
咨询电话:84878268,84879566。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