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增加选调公务员1名。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职位专业要求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具有一年或以上卫生计生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四)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五)一经转任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2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收件人:欧小姐,邮编:528500,联系电话:0757-88661380:
(1)《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和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4)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5)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经历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收到材料后,将根据职位要求,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未进入考试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通过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六)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