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人选条件资格
选拔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工龄满4年的镇政府在册副科级以下干部;任职满2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工龄满4年的进村(社区)人员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也可报名参选;
3.占政法专项编制,在镇司法所工作的干部只能报考镇司法所所长职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任限制期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它规定不能选任的。
五、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党委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汇总分析、县委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2015年5月4日-8日,通过公务网、党建网、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公开选拔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组织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报名时间从2015年5月9日(星期六)开始,截止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8:00结束。报名者需填写《临泽县公开选拔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镇党委审查并加注审查意见后,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到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统办1号楼9楼902室)报名。《报名登记表》由报名者从临泽公务网下载。报名时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召集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卫计委等部门负责人,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确定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10:1的,取消该职位或递减公选职位名额。
(四)党委推荐
各镇党委要切实强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对本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体研究审查,按成熟度先后顺序进行书面推荐,并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形成负责任的推荐报告,于2015年5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五)笔试
笔试于5月下旬进行,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县情县力等。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6: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