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公选遴选网 > 地方遴选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浙江 > 2016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选调5人(2)

2016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选调5人(2)

2016-08-24 09:04:45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导读】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6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选调5人公告,报名时间:8月26日。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人数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占总分数的20%。考察工作参照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碧湖镇国土建设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有莲都区户籍或乡镇工作经验的,可占考察分值的30%。

    6.公示、选调(选聘):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选聘)对象,对拟选调(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选聘)对象在接到选调(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调(选聘)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78-2128695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
    咨询电话:
    0578-2192335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0578-2141648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
    0578-2051278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点击下载
    1.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2.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莲都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是2016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选调5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公选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

(编辑:admin)

遴选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