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和公开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人员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报名登记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应当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名人员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任命书复印件各1份,财务岗位的,提交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另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7月6日
报名地点:中院政治部和三县(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2.资格审查。2015年7月7日-8日,中院政治部按照本院《遴选和公开选调方案》要求的资格与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院党组审定后在州法院网内公示。
每个遴选法官和选调公务员职位与符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凡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得开考。
(二)组织考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判岗位和司法警察岗位笔试科目为和范围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专业知识。组织人事岗位和文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和范围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公文写作能力。财务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和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9:00-11:00)
考试地点:州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多功能厅
2.面试。由中院领导与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考评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法官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分别以1:2和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8:30-17:30)
面试地点:州中级人民法院五楼审判委员会会议室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2015年7月20日-24日)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遴选法官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以1:1和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政治部对遴选法官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按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标准实施。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遴选对象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和公开选调人员名单,报院党组批准后,在拟遴选和公开选调人员所在单位或全州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和公开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遴选和公开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整个遴选法官和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691-2192265
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有思 电话:0691-2585691
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公选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公选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