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
(七)试用
1、试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确定人员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处室试用;
2、试用期限:3个月。
(八)调入
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九)递补事项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监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察室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通告由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2538399
附件:2015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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