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我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电话形式通知前来笔试(资格审查未被通过的,我局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采取现场统一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资格初审通过者凭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后由局笔试评分组进行打分。笔试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按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定于8月上旬进行。(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问答方式测试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面试考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由局有关领导和市组织人事部门派出人员组成,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中旬进行。(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为考察人选。
2、征求原单位意见。向考察人选原单位发出考察函,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后,由我局组织考察。所在单位不同意选调的人选将取消考察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只递补一次)。
3、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访谈单位领导及相关同事、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对象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名次递补。
4、组织考察时间为8月下旬。(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六)体检
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员,由局人事科通知其自行到市一级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人选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本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宜选调的,将不予办理选调手续,经我局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程序递补选调对象。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有关部门审批,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广东省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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