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字样):
1、《珠海市斗门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邮寄材料报名者请将材料邮寄到: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股(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三楼302室,邮编:519100)。电子邮件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汇总发至电子邮箱:dm5552646g@163.com。联系电话:0756-5552646。
四、筛选确定人选
区选调工作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考察、面谈等形式了解报名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未通过筛选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办理调动
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一)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从调入之日起在斗门区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选调公务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选调公务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