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资格初审。由清远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参加领导能力素质测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公选资格。
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职位。如果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0人以上不开考的,报名者可改报其它职位。
2、领导能力素质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
按照领导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5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依领导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清远日报》、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人事考试网、清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4、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是指同一职位组别的应试者在给定的时间内,不指定召集人,按规定程序围绕给定的问题展开讨论的一个测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5、体检、确定考察对象和公示
按照考试合成成绩(领导能力素质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各职位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该职位考生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差额考察对象人选。
6、组织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清远市委组织部按选拔职位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对象人选的管理权限分别发函征求当地纪检、计生部门意见。如同一职位的两名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均考察不合格,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察。经考试、考察,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空缺。
7、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经清远市委常委会讨论并投票表决任职人选。任职人选名单在《清远日报》、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人事考试网、清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三、待遇和管理
任职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属清远地区以外入选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随调;正式任职后,除组织安排的调动外,须在入选单位工作服务满5年以上。
四、实施方法
本次公开选拔在广东省清远市委的直接领导和广东省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由清远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承担选拔各环节组织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763-12388、12380
五、其他事宜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其它具体事宜,由广东省清远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清远市2012年公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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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