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人社局牵头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调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4、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十三、有关规定
1、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2、本次选调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55275、83679720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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