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专业知识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面试
笔试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考生需出具单位有关证明(见附件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职位选调数的比例为1:1。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以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与能力、遵纪守法、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式进行。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和公示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湘潭市审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市审计局网站公示7天。
(七)调动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与湘潭市审计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选调咨询电话:0731-58224204
选调监督电话:0731-58224409
此公告由湘潭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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