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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慈溪市竞争性选拔干部13人

2015-06-19 09:47:14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慈溪人才网

【导读】根据2015年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公开比选一批镇(街道)工作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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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5年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公开比选一批镇(街道)工作骨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共13名,其中城建规划职位6名(龙山镇、观海卫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周巷镇)、农技职位2名(附海镇、横河镇)、水利职位1名(掌起镇)、经济职位1名(新浦镇)、社会事业管理职位2名(龙山镇、长河镇)、文化职位1名(桥头镇)。


    二、选拔范围条件


    本次选拔面向慈溪市内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选拔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同时应符合选拔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镇(街道)城建规划职位


    全市建设规划系统或市内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城建规划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满5年,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二)镇(街道)农技职位


    全市农业系统或市内农业相关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农业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农技相关工作满5年,具有农业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镇(街道)水利职位


    全市水利系统或市内相关企业在职工作人员,水利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满5年,具有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四)镇(街道)经济职位


    全市经济部门在职、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层以上或2014年度市规模企业副总以上、百强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在职工作人员,经济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经济工作,对经济工作有一定研究,从事经济相关工作满5年,具有经济、会计或统计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五)镇(街道)社会事业管理职位


    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现为市属学校、镇(街道)中心小学、初中、成校中层正职以上或镇(街道)片校(完小)副校长以上干部,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六)镇(街道)文化职位


    全市教育、文化广电系统在编工作人员,热爱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得优秀等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个人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7日(8:30-11:30、14:00-17:00)。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联系电话:63938255。经资格审查后,如某一职位选拔数量与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少于1:3的,按比例核减选拔数量或取消相应职位。


    (二)初选评价


    初选评价采用笔试的形式,按100分制计分,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选拔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7月4日上午。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将按职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每个职位所有实际参加该职位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对有下列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合成笔试总成绩: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加2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加3分。


    3.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每获得1次加3分,最多加9分。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与面试比选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比选人选(少于规定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比选人选)。


    初选评价分不带入面试比选环节。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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