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选拔30名优秀村干部到乡镇机关任职公告(2)
2014-10-11 11:53:05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2.资格审查
区县委组织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任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确有困难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取消该职位的选任计划。未开考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10月16日10:00—16:00。
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三个环节。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参加考试测评的全部环节。
1.笔试
笔试侧重对党和国家农村路线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的测查,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10月28日,发布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面试人员撰写并提交工作业绩报告。
2.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3.面试
面试突出乡镇工作特点,侧重对报名人员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11月1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
4. 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按照3∶3∶4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任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三)体检与考察
各区县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各区县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并进行把关。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根据考察结果,由区县委组织部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经研究不适合职位要求的,可以取消选任。
(四)公示与审批
选任人选的有关情况,应在其所在区县、乡镇和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有信访举报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任用。
(五)任职和定级
选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要求,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
政策咨询电话:83609410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监督举报网站:http://www.tj12380.gov.cn
附件: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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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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