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公选遴选网 > 地方遴选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辽宁 > 2014年辽宁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

2014年辽宁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

2014-10-22 14:19:02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4年辽宁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如下文详细所示,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至26日。

  2014年辽宁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如下文详细所示,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至26日。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更多辽宁省直机关遴选详见公选遴选频道。(http://gxg.huatu.com)
一、遴选单位范围和职务层次

  本次公开遴选单位范围为49个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共计142个,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信息表。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1、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试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3、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省直机关遴选职位的,须为我省省级及以下机关(含行政机关、参公机关及中央机关驻辽宁省各级行政机构,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参照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参公机关)遴选职位的,除前一条所述符合报考省直机关(参公机关)遴选职位条件的人员外,还包括我省省级及以下参照管理单位及中央参照管理单位驻辽宁省各级机构中,除“六类人员”以外,其他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登记加“备注”的“聘任制干部” 和“聘用人员”)。

  根据辽组通字〔2011〕45号文件规定,符合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为:(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一般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应具有1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且试用期满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除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现任职务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特别是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其中,包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法检系统选调生在县区)工作未满2年的;参加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录用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未满3年的;如行业或系统对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至26日。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告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考生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栏加盖公章。

  省公安厅遴选职位特殊要求,请考生登陆省公安厅网站(www.lnga.gov.cn)查询。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3∶1。低于3:1的,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由遴选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工作单位为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的考生,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个人档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然后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将审查合格考生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有效身份证、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等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工作单位为市直机关、单位的考生,到市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个人档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要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对考生《报名推荐表》上的信息逐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审查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相应栏目加盖市委组织部公章。

  工作单位为省直机关、单位的考生,到本机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报名,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由省直机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对照报考条件、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单位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及《报名推荐表》报省委组织部。

  省委组织部汇总考生名单及《报名推荐表》后,分别转各遴选单位,再由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然后返回省委组织部。

  本次公开遴选要把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资格审查的重点是报名资格条件、专业条件和“三龄两历一身份” 。凡是 存在 违规 提拔 或 档案、学历学位、年龄造假等问题的,一律不得参加遴选。

  遴选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资格审查部门、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编辑:Cindy)

遴选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