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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海省西宁市委组织部选调5人(2)

2016-08-31 09:15 公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青海新闻网

【导读】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6青海省西宁市委组织部选调5人公告,报名时间:8月25-31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考察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选调方式,由西宁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选调考试综合成绩主要由笔试成绩、心理测试得分、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得分、跟班学习表现得分构成,总分值100分。

    1.笔试:获得考试资格的报名者参加笔试(闭卷),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拟定于9月上旬前进行笔试。

    2.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

    3.面试:笔试和心理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成绩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可提供曾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拟定于9月中旬进行面试。

    4.经历业绩评价: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选开展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5.组织考察:报名者在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后,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西宁市委组织部安排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调取档案、谈话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跟班学习和考核、流动手续: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成绩排名提出跟班学习人选,经西宁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与原单位协商后,进行公示,并通知本人。跟班学习期一般为三个月,跟班学习期满后,进行考核,跟班学习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经综合成绩排序,提出选调人员流动意见,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办理流动手续。

    此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和职务,工作人员选调后为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管理岗位职员,由西宁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具体工作。

    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执行,由西宁市委组织部会同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联系电话:0971-8230445
    传真:0971-8212292
    监督电话:0971-12380

    附件:西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报名表

 

    西宁市委组织部


    以上是2016青海省西宁市委组织部选调5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公选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

(编辑: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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