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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公告(4)

2010-10-29 13:15:36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分组进行,考察组成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干部组成。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列入考察的人选须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不超过2000字)。


  八、决定任用


  自治区党委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特点,研究提出8名有旗县、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和7名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拟任人选,并结合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提出使用意见。拟任人选提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提拔任用,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对拟任人选在内蒙古党校安排为期20天的岗前培训。


  九、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进行,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委、人社厅领导组成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71-4812679、4812116


  传真电话:0471-4817502


  监督举报电话:0471-12380、4812101


  附:1、《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第一类别)点击下载


  2、《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第二类别)点击下载
 

  3、《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花名册》点击下载
 

  4、《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 点击下载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27日

(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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