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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公告(3)

2010-10-29 13:15:36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复审


  自治区党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分类复审。复审合格者经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违规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一般不低于10:1的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按比例相应减少公开选拔名额。


  六、统一考试


  1、笔试


  2010年11月21日(星期日)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类别分别划定进入面试分数线。按面试人选与选拔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对应试者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


  2010年11月27日至28日(星期六、日)进行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报考类别分组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试者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分类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在媒体上公布。

(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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