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公选遴选网 > 地方遴选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江西 > 江西省宜春市公选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告(3)

江西省宜春市公选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告(3)

2010-10-29 13:27:38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北京公招网 来源:北京公招网


  5、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宜春市直单位(含中央、省、部属驻宜单位)和宜春市以外地区的报名人员在宜春市委组织部报名;宜春市下属县(市、区)的报名人员统一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已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参加笔试人数不低于8:1,低于该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统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内容命题。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各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


  (4)面试答辩。根据笔试成绩,按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5)身体检查。将笔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按每个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6)差额考察。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赴拟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差额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按2:1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差额票决人选。


  (7)差额票决。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介绍差额票决人选情况。差额票决人选在常委会上发表竞职答辩。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个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决定拟任人选。


  (7)办理任职手续。


  任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编辑:admin)

遴选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