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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

2015-07-17 15:06:38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咸宁市公务员局

【导读】2015年湖北省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选考试网是您参加党政领导公开选拔考试的最佳帮手,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及时的公选(遴选)招考信息、最前沿的公选(遴选)考试备考技巧、最精心的公选(遴选)考试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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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树立重视基层、重视实践的用人导向,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公务员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23家市直机关(单位)34个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遴选42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


    省级机关设在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应具备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当年报考参加过公开遴选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7月16-24日。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同意盖章后,于7月24日前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提交的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认定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附电子版)、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核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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