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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遴选51人公告(2)

2015-05-06 17:43:4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湖北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为深入推进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改革,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文件精神,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5月14日-15日


    (二)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进行报名(《报名表》见公告附件2)。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身份证明(各级党委、党组对遴选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 寸登记照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选调生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需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审定后进行报名)。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科目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参加面试人数按遴选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部门与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相应招录职位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其它能力。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5月21日-22日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5月23日(9:00-12: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阅卷工作。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5、成绩查询。笔试考试成绩5月26日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6、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阅卷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5月28日后登录恩施州党建网或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对相关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人员,由遴选部门与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议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组织。面试由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行组织,州、县市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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