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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随州市直机关公开遴选36名工作人员

2015-04-03 14:36:42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湖北省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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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办工作人员2名;

    市人大办工作人员2名;

    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4名;

    市政府办工作人员1名;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2名;

    市经信委工作人员2名;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2名;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2名;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1名;

    市住建委工作人员2名;

    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2名;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1名;

    市水利局工作人员1名;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工作人员1名;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1名;

    团市委工作人员1名;

    市妇联工作人员1名;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

    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3名;

    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1名。

    (共计招录36人,各职位详细要求见公告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市直各遴选单位遴选对象为全市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须具备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5年4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报名人员由本级组织部门初审后集中统一报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前。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干科(市委大楼236室)。

    联系电话:3593090、323019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随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档,表样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登记照片2张(附电子档);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遴选职位计划与报名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5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职位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四)面试。面试由各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面试人选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依次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遴选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并在随州组织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选。


    (七)试用与任职。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2015年随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15年随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3.2015年随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湖北省随州市委组织部

    湖北省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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