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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关于公推公选县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2011-04-28 09:57:37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黄冈市人民政府网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网

【导读】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关于公推公选县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根据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阶梯式培养选拔计划,市委决定,采取公推公选的办法选拔一批县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职位


  全市共选拔14名县级领导干部,其中正县级领导干部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11名。


  正县级领导干部实行非定向选拔。


  副县级领导干部中,10名安排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兼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原则上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时间累计不少于2年,曾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的时间累计计算),实行非定向选拔;1名定向选拔担任团市委副书记。


  二、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且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报考正县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县(市、区)或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任职经历(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


  (二)报考县(市、区)党政副职的资格条件。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干部1年及以上(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团市委副书记的资格条件。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干部1年及以上(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街办)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一)正县级领导干部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先由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报名,再由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报名人选进行测评推荐。其中,县(市、区)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测评推荐,市直单位干部在各单位测评推荐。在本地、本单位获民主推荐票60%以上的报名者,才能作为全市党政干部大会推荐对象。市直单位推荐人选须经分管市委常委和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推荐人选须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2人,少于12人则相应减少选拔职位。


  2、大会推荐。召开全市党政干部大会民主推荐10名人选,经市委同意后,作为下一轮竞争对象。


  3、组织考试。采取专题调研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并按专题调研占40%、面试答辨占6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


  4、组织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8名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选分数相同则一并作为考察对象),由市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考察。


  5、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经讨论研究后,票决确定6名人选作为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人选。


  6、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全委会听取市委组织部对6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考察情况介绍,以及6名人选述职述廉和履职演讲后,进行差额票决,得票数靠前的3名人选作为拟任用或提名任命人选。


  7、任前公示。对提拔或重用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影响任用的结论。


  8、决定任职。市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任职事项,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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