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安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选用4名工作人员。
一、职位
选调4名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到贵安新区发展研究中心(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对象
2011年8月31日以前进入国家党政机关从事公文写作或政策研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沟通协调能力强。
3.在党政机关从事公文写作或政策研究3年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目前系在职在编在岗国家党政机关从事公文写作或政策研究的工作人员。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在党政机关从事公文写作或政策研究3年以上的经历证明。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贵州贵安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贴照片,见附件)。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查结果公布在贵安新区网站。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始终。如选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与选调职位相关联的政策研究、公文写作等方面智能测试(分值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考生若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向贵州贵安新区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
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分数相同的人员并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实行100分制,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经汇总核准后当场公布。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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