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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选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等单位干部简章

2010-11-03 13:13:30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重庆华图 来源: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面向全国

 

公开选拔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等单位

 

领导干部简章

 

  为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视野选拔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等单位6名领导干部。

 

  一、公选名额

 

  (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处长(正处级)2名;

 

  (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处长(副处级)2名;

 

  (三)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重庆市房屋勘测院)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

 

  (四)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

 

  二、公选范围

 

  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公选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五)专业条件和任职要求详见《公开选拔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内设机构及有关单位领导干部一览表》;

 

  (六)身体健康。

 

  以上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至本方案公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公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 年11月3日至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它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制作电子文档, 发送至pclpcy@163.com邮箱。联系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干部人事处卜晨雷,联系电话:023-63654244。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二)资格初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报名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笔试等以后程序。公选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6以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公选名额。

 

  (三)笔试

 

  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50分。

 

  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名次,于考试15天后登陆(www.cqgtfw.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比例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对象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干部人事处(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917室)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试人员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与公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若报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干部人事处会同相关处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七)决定拟任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体检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干部人事处统一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要求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切实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提高干部选拔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

 

  1、公开选拔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内设机构及有关单位领导干部一览表.doc  

  2、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三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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