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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名

2019-11-21 23:50:55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公选遴选网 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为您整理了2019年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29 日-- 12月3日。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时了解遴选相关信息,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将及时为大家发布遴选公告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祝大家顺利上岸!

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东安县委巡察办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人数

东安县委巡察办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分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在编在岗全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身份除外);须服务期满;须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累积时间计算到2019年11月30日止)。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4.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每年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同等条件下,有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 日-- 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安县委巡察办(县行政中心1楼北107室),联系电话:0746-4211083。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资料到县委巡察办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提供在编证明,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证明)。

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巡察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公开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巡察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考察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如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选调人员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巡察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附件:东安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东安县委巡察办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

(编辑:wangw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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