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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2019-10-09 16:39:00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公选遴选网 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为您整理了津市市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8点至10月18日下午5点。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时了解遴选相关信息,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将及时为大家发布遴选公告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祝大家顺利上岸!

津市市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选调职位及要求(职位一览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司法改革和本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编办、常德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批复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2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截至2019年8月1日);

(七)身体健康;

(八)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及要求(职位一览表)见图片。

三、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将选调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湖南法院网、常德党建网、常德法院网、津市法院网等网站及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申请填写报名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直接到津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也可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8点至10月18日下午5点(限工作日内,12:00—14:30非工作时间)。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file.chinacourt.org/f.php?id=42939&class=file)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和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限法官助理职位)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均用A4幅面纸张复印;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请按照津市法院网公告格式样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

各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进行调整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考生接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公告。

笔试内容为:法官助理职位考法律知识(50分)、案例分析(3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综合文秘职位考写作(60分)、法律知识(2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面试入围对象最后名次有2名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

3、面试其他事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分50%。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总分相同的,依笔试成绩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总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含体能测试)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成立考察组,重点考察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放弃考察的或经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后的拟录用人选在津市法院网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确定拟调人选和录用

公示无异议,津市市人民法院党组将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借调试用手续的,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各环节依次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选调程序开展工作:

(一)整个选调工作由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组织。

(二)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选调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五)未尽事宜,请致电报名点查询。联系电话:0736—4203110。

津市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30日

(编辑:wangw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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