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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法官遴选2人

2015-06-15 16:57:41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导读】为拓宽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法官选任渠道,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按照《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在我院人员编制职数范围内,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国择优选调法官,其中执行员2名、审判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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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宽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法官选任渠道,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按照《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在我院人员编制职数范围内,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国择优选调法官,其中执行员2名、审判员1名。现提出如下遴选工作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充实到我院的审判工作岗位上来,促进我院的各项工作更顺利地开展。


    二、遴选的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遴选执行员2名、审判员1名。


    三、遴选的范围


    从全国范围内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经办理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和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和资格


    1、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具有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热爱法院工作,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坚持司法为民,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调研能力,工作实绩较突出;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执行员限男性;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地址:湘潭县人民法院办公楼419室)。


    联系人:胡颖,联系电话:0731-57757615。


    3、报名办法:


    报考者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遴选审判员报名表》,并附电子版。


    外地报名者可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网网站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格电子版本及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邮箱:1660828050@qq.com。网络报名者可在参加面试时将上述材料交验。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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