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遴选三农知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
2021-07-25 17:05:00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wangwenling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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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司法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示范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关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司法部制定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培育工作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二、准确把握培育工作目标任务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到2025年,力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国每个行政村。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搭建学法用法平台,发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加强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跟踪评估、提级增效,使农村学法用法培育工作有成果、可推广、能持续,切实发挥其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三、切实抓好培育工作落实落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八五”普法规划,将其作为建设法治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培育工作。要建立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促进部门协同、上下对接、各环节联结,合力推进培育工作。要加强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使用,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开设在线学法用法课程,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培育工作。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联系。
联系人:居立,电话:010 59192732,传真:010 59192777。
附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司法部
2021年7月16日
(编辑:wangw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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