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14:18 公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三江人才网
(四)开考比例
考调计划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1:5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少,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对于取消选调岗位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经本人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宜宾市党政网公示。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按考调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以一并进入)。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入闱人选。未参加笔试人员不进入面试程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组由市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委巡察办等人员组成。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为1:2。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拟调任职位匹配等情况,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相关信息。
(七)研究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干部考察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公示
拟选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试用和确定拟选用人选
对公示无异议人选,在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或市纪委监察局有关室(部)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确定为拟选用人选。
(十)办理调动
对研究确定的选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要求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纪委、宜宾市监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23780)。
附件:点击下载
1.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宾市纪委
宾宾市监察局
以上是2017四川省宜宾市监察局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公务员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华图教育公务员遴选频道。
(编辑: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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