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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3人(2)

2015-07-13 13:32:18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

【导读】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3人。报名时间:7月10-24日;报名地点: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826-2321369。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若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知识、综合素质、公文写作、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


    4.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5.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减少或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安市人事考试网站、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99885(中共广安市纪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四川省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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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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